2020/04/29

菜鳥救星話設計:開始接案之後-和案主的溝通與應對

文、SIMI.希米老師

從我入行以來,經常聽到同行抱怨案主囉嗦難搞、奧客胡亂砍價、稿費被延誤等問題。但根據我自身經驗來說,其實絕大部分的糾紛都是可以避免的,純粹在於能否有效的與對方溝通而已。

慎選案主

我認為案主大致上可以分成業內及業外、公司與個人來看。

業內公司如:遊戲公司、出版社等。因為有大量與外包合作經驗,因此通常有一定的流程可循,與這類案主合作時要仔細過目合約書中有無明顯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以及付款的時程和方式等,如果有疑慮之處就要立刻提出,通常都有修改討論的空間。但因為稿件需求量大,除非是特別知名的畫師,否則價格上通常比較硬一些。

業內個人如:設計師與插畫家或攝影師的合作。雖然對方同為創作者較能互相體諒,但畢竟隔行如隔山,對於創作的流程或合作方式還是需要經過溝通才能確立,不要認為對方理所當然應該知道自己的狀況,導致後續的誤會。

業外公司如:商品的包裝插畫、店內裝潢壁紙等。這些公司平常並沒有太多美術方面的需求,因此對於美術工作的流程和專業也不是很熟悉,需要花一些功夫讓他們理解。但由於有營運的需求,因此在預算上通常比較可以商量,但是否容易溝通就要看公司方的規模跟品味了。

如果發案者是業外加上個人的話,通常他們對行情或合作形式都不太瞭解,甚至連自己的需求可能都沒辦法說清楚,手邊可能也沒有合約書的樣本。如果接案者自己也是個菜鳥的話,除非雙方都很隨和,否則菜上加菜可以預想的就是無限的悲劇。

記得第一次遇到讓我做到崩潰的案子,是長輩認識的公司要設計包裝盒,於是當時唸設計科的我就被推上陣了。雖然不太樂意,但礙於情面仍半推半就的答應幫忙,但當時還是學生的我也不懂得要簽約保護自己,溝通幾次終於完稿後,對方的老婆又突然跳出來有意見,簡直沒完沒了。從此之後我的合約中一定要有一項:已確認無誤的階段不可回頭更改。

白紙黑字

這邊指的不是只有合約書這種正式文件而已,而是每次溝通的內容最好都能經過最終確認。不論是用電話、語音或即時通訊軟體等都有時效性,無法長久保存。且在溝通當中難免有認知上的誤解和落差沒有辦法即時發現,就很容易導致後續的爭議問題。

但電子郵件的即時性又不夠高,缺乏溝通效率。因此我會在電話或即時通訊結束後,以條列式將剛才的對話內容做一個整理,再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寄給對方,以確保雙方的共識沒有誤差,且電子郵件可以長久保存,以便在日後有爭議時成為佐證。

當然如果溝通的項目很少、或雙方合作多年已經相當熟悉,這個動作也可簡略,但對於初次合作的對象還是謹慎處理為佳。

討論

簽訂合約

在還沒收到合約書之前千萬不要輕易開始動工,因為隨時都可能有變數……。收到合約後也要仔細看清楚所有條約,不論這些文字對你來說有多生硬還是得咬牙吞下去,因為這攸關你未來的工作流程是否能愉快順利完成以及後續的權益。

合約書中應該包含:

1.工作內容
接案方具體應負責哪些工作項目,發案方應提供哪些支援等。

2.授權方式與時間
是永久授權或一定期間之授權?著作權財產歸屬?權利可否轉讓等。

3.工作流程與檢核
如:草稿→精稿→完稿 分階段於幾年幾月幾日檢核(這邊可以自己的工作流程來跟發案方討論制定),且發案方應於幾日內給予回覆,以免等候時間過久導致來不及完成,另可備註如遇不可抗力事故或重大天災時的因應狀況。

合作

通常公司方會備有合約,因此接案方只要謹慎審閱合約即可,但我也曾遇過對方要求我準備合約的狀況,此時可以參考網路上或手邊留存的的合約書範本,加上前述要點修改成符合當下情境的版本。

其他還要注意合約書中公司方的名稱及統編還有地址是否符合、每頁有無蓋騎縫章以免內容遭抽換等細節。此外如有糾紛時管轄法院通常會選在離發案方所在地較近的法院,其實這對接案方是比較不利的,因為到時如果真的有糾紛的話光是跑法院的成本都不知道可以再接幾個案子了。

但初期要讓發案方配合自己修改這些合約細節也沒這麼容易,人家可能會覺得你毛這麼多不如找別人算了。

因此建議剛開始嘗試接案的時候還是優先選擇比較適合自己的案主,除了從前面提供的身份別去判斷外,能否跟對方進行良好溝通也可以在報價前詢問工作需求、截稿日期等資訊時,從與對方的應對中做判斷。

如果在這個階段就覺得不妙,那麼千萬不要懷疑自己的直覺,繼續勉強做下去你只會想敲暈自己而已,還是果斷拒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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